近日,教育部等四部門發布了嚴厲整頓校外培訓機構的通知,這一行動引發了輿論對中小學生“減負”問題的集中關注。
如何規范“校外培訓”?兩會期間,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給出了他們的觀點,一起來看看↓↓↓
01
讓課外培訓成為學生素質教育的補充
而非"增壓器"
全國政協十三屆一次會議新聞發言人 王國慶
針對中小學生減負問題,要以制度創新形成學生減負的長效機制,合理設計學生作業的內容和時間,把學生和家長從繁重的作業負擔當中解放出來。科學引導學生參加課外培訓。
政府要優化管理,進一步深化教育綜合改革,切實改變應試教育,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建立科學的評價體系,破除分數和升學率作為衡量學校的唯一標準,以此來營造學校、教師、家長、學生都減壓的良好教學大環境。
政府要加強對各類校外培訓的管理,讓課外培訓成為學生素質教育的補充,而不是變成強化應試的“助推器”、家長和學生負擔的“增壓器”,更不能被有些人用來干擾教育秩序,煽動社會焦慮情緒,成為他們牟取暴利的工具。
學校要堅持科學施教,要建立以學生健康發展為本的教學關系,嚴格遵循教學規律和課程標準開展教學。要以制度創新形成學生減負的長效機制,合理設計學生作業的內容和時間,把學生和家長從繁重的作業負擔當中解放出來。對于學生參加課外培訓也要予以科學的引導。
家長們也要打消不能輸在起跑線上的焦慮,要克服從眾心態,不要攀比報班,不額外給學生加壓,避免形成“校內負擔減了,校外又增加”。同時學生要注意養成良好的作息習慣和高效的學習習慣。
02
要關一批條件不具備、安全環境存在
巨大隱患的校外培訓機構
全國人大代表 葛道凱
關于校外培訓機構治理,江蘇省教育廳已在擬定方案,即將著手做幾件事情:第一,要關一批條件不具備、安全環境存在巨大隱患的校外培訓機構。第二,要規范校外培訓機構辦學,為培訓條件具備的機構補辦準入證,條件不具備的要終止教學活動。第三,嚴格要求校外培訓機構在營業范圍內開展教學活動。在營業范圍內如有涉及學科教育的內容,必須要向當地教育部門報備,得到許可才可以落實實施。第四,要打擊一批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損害學生利益的校外培訓,聯系相關部門把這件事情做好。
要減輕學生過重的課外負擔,需要全社會努力。全社會都要轉變觀念,家長要根據孩子的成長需要,設計相應的人生道路;課外培訓機構不能忽悠誤導家長;學校也要進一步改進教學,提高教育水平;當然還需要政策制度、法律保障。這樣才能營造整個教育健康的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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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加強校外教育培訓機構資質審核
全國政協委員 胡衛
一些校外培訓機構良莠不齊,亂象叢生,存在安全經營有隱患、培訓質量難保證、擾亂教育秩序等問題,不利于教育事業的健康發展,不利于青少年學生的健康成長。
對于校外培訓機構存在的這些問題,首先,要加強責任監管機制,加強校外培訓機構的資質管理和審核,通過制訂和完善有關政策制度使其健康有序發展。教育主管部門應每年定期對校外培訓機構和補習場所進行年審和評估,年檢和抽查結果要在報刊、網站上公示。
同時,輔導機構新聘老師需到教育部門備案。加強事前許可、廣告宣傳等方面的監管,查處取締無證無照非法辦學的單位和個人。應對培訓機構的招生簡章、開設課程、選用教材等實行備案制,對發布虛假招生簡章或騙取錢財的應堅決取締。
其次,要強化自律,不斷完善機構建設。對校外培訓機構教師和工作人員進行系統的專業培訓,特別是要保證有資質、有良好素質和教學經驗的教師擔任輔導老師。建立由教育行政部門牽頭、各校外教育培訓機構共同參與的相關協會或組織。
再其次,要權責一致,從源頭規范辦學行為。大力宣傳非法辦學機構的隱患及負面效應,逐步提高家長和學生防范抵制非法辦學意識。反對拔苗助長式的教育方式和義務教育學校教師從事營利性輔導,對違反規定的教師嚴格追究責任,從源頭上杜絕有償補課。
最后,要整合資源,形成合力提升培訓水平。提高審批門檻,動員社會力量廣泛參與辦學,鼓勵民辦教育機構提高辦學質量,讓有實力、有能力、有資質的培訓主體承辦培訓機構。
04
反對超前教育
小升初不應選拔
全國政協委員 俞敏洪
四部委整頓民辦培訓領域非常有必要,我個人很反對超前教育、難題教育,6歲的人學15歲的東西,我很不感冒。孩子的成長過程像一棵樹,澆了大量化肥可能會迅速成長,但到后期會發展病態,這也是中國很多小天才長大后爆發力差的原因。中國教育未來應當在下降教育難度的同時,關注學生的特長教育和全面發展,重新考慮考試制度在新時代的適應性,至少幼升小、小升初考試應當取消。
公立學校老師不應該私自代課,有的公立學校老師最重要內容不在課堂上講,這對學校學生造成嚴重不公平。